警用装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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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警用装备招标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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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行政中心海棠风尚15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Y2023-055

  项目名称: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60,6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60,6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60,6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执法记录仪 4G执法记录仪276部(含流量卡)、采集工作站9台、电子证据管理平台1套,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60,680.00 1,360,6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 ;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2022年9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2022年9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5)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8日 至 2023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行政中心海棠风尚151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行政中心海棠风尚1406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行政中心海棠风尚14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在宝鸡市行政中心海棠风尚1510室获取谈判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

  地址:渭滨区峪泉路66号

  联系方式:0917-3323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鼎祥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海棠风尚1510室

  联系方式:0917-3807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7-3807560

  陕西鼎祥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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