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装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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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泉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二招标公告

消防装备招标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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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泉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B【2024】69 号

  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泉州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项目二

  预算金额:981.1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8.1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技术规格及要求

备注

1

1-1

电动链锯

3具

2000

6000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1-2

双轮异向切割锯

61具

12500

762500

 

1-3

绳锯

22具

37000

814000

 

1-4

水泥切割机

5台

14200

71000

 

1-5

等离子切割机

3具

22000

66000

 

1-6

氧炔气焊切割设备

3套

30500

91500

 

1-7

木锯切割机

3具

1400

4200

 

1-8

气动切割刀

36套

2300

82800

 

合计(元)

1898000

 

2

2-1

液压钻孔机

5台

85500

427500

 

2-2

牵拉器

8个

1000

8000

 

2-3

凿岩机

19台

13000

247000

 

2-4

电动钢筋速断器

20套

5600

112000

 

2-5

玻璃破碎器

56套

2300

128800

 

2-6

门锁破拆工具组

20套

5800

116000

 

2-7

毁锁器

54套

4400

237600

 

2-8

液压千斤顶

35个

1800

63000

 

2-9

手动破拆工具组

5套

2800

14000

 

合计(元)

1353900

 

3

3-1

电动破拆工具组

82套

80000

6560000.00

 

合计(元)

656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45个日历日内交付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附加分(采购包1、2、3均适用)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标准

7.6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督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执行。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优惠幅度: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不含20%含50%):优惠幅度: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不含50%)以上,优惠幅度: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本项目采购包1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捌拾玖万捌仟元整(¥1898000.00元),采购包2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叁仟玖佰元整(¥1353900.00元);采购包3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佰伍拾陆万元整(¥6560000.00元),超过各采购包的预算金额单价和总价的均视为无效投标;4、本项目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home)

  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4 月 30日起至2024年 5月10日(节假日正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home)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home)、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571号

  联系方式:廖先生 0595-366175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陈清霞、洪志云0595-2816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清霞、洪志云

  电 话:  0595-2816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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