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和田支队“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四)配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SDHT-【2024】-010
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和田支队“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四)配备项目
预算金额:11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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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序号 |
装备名称 |
数量 |
合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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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物资运输车B |
2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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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运兵车A |
1 |
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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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前突皮卡车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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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
强臂破拆车 |
1 |
489 |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物资运输车(B)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日内交付货物;第二包:运兵车A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日内交付货物,前突皮卡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交付货物;第三包:强臂破拆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日内交付货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2)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2)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指本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明细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7)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8)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汽车生产厂家(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9:30至13:30,下午15: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提供“招标公告”中所需的资质证件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807328858@qq.com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将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书写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807328858@qq.com。凡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0至24点)发送邮件的,均应提供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和田地区和田市屯垦路
联系方式:田先生、李先生 0903-2053740、0903-2053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景苑小区1号楼1805室
联系方式:陈兴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兴
电 话: 1859972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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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地址: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和田支队“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四)配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杭州迅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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