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GC-FS-G-2024-165(招标文件编号:FJGC-FS-G-2024-165)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森林运兵车)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6号
中标(成交)金额:2233.9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1 |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森林运兵车 | 宇通 | ZK5080XYBD61 | 54辆 | 4137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俊彦、仲崇刚、肖昌东、林绍义、林烽、徐良珍、李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标准: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100以下 1.50%100-500 1.1%500-1000 0.8%1000-5000 0.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0699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鸿运汽车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的排放标准为国IV,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排放标准的规定,不符合符合性“情形20”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人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4年 07月15日(招标编号:FJGC-FS-G-2024-165)。
4、中标人: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评审总得分为94.20分。
5、政府采购政策性功能的情况:无。
6、项目经理:经办人(徐一彬、郑莹莹、杨旻/0591-83393310)、负责人(林秀晶、吴晓君、李水清、黄丽婷、邱枫林、游莲钦/0591-8339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鹅峰路325号
联系方式:瞿助理/ 0591-88392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徐一彬/ 0591-83393310、83393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电 话: 0591-83393310、8339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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