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JC202405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综合救援装备采购标段第二批)中标公告(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六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综合救援装备采购标段第二批)第6包支撑类装备采购包中标公告公示于2024年6月28日公示。2024年7月1日参与本项目第6包的供应商四川瀚月恒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包原中标供应商(北京京安鸿盾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经代理公司向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核实,原中标供应商北京京安鸿盾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编号为:WO2322078120)与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的生效版检测报告(编号为:WO2322078120)不一致,作出虚假材料谋求中标的行为,已违背了《招标文件》的规定:
1.本项自《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条明确规定:“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故原中标供应商北京京安鸿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质疑事项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取消北京京安鸿盾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资格,现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蜀之援应急救援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6包中标供应商。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蜀之援应急救援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17号11栋5楼2号
中标(成交)金额:1197.5600000万元
中标(成交)信息:(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网站不能发布中标结果更正公告,故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更正公告只能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特此说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府城大道东段9号
联系方式:宫老师028-65002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7栋22层2203-2206号
联系方式:房女士028-86764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女士
电 话: 028-8676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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