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州市伊耐净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龙东路6号(自主申报)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消洗中心改造项目(标段一)”(项目编号:JSGC23G6241)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广州市伊耐净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广州市伊耐净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992.5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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