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LNG接收站常规消防车招标(第二次)[JG2023-6080]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0日16时00分 至 2023年11月23日23时59分止),具体如下:
|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 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万元) | 329.348 | 364.888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4个月 | 4个月 |
| 资质能力条件 | 投标人为所投消防车的制造商 | 投标人为所投消防车的制造商 |
| 业绩 | ①虹桥机场消防重型泡沫水罐车项目采购合同(罐体容量≥12吨(泡沫罐容量≥3吨));②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项目12t水罐消防车采购合同;③6吨干粉消防车购销合同(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 ①2021年度南京消防支队泡沫消防车辆采购合同(罐体容量≥12吨(泡沫罐容量≥3吨));②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6吨干粉消防车购销合同;③石家庄栾城特勤消防站12t水罐消防车采购合同; |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无 | 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819880537
联系地址: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51365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
附件:
招标人: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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