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省百人“尖兵”集训装备采购项目实施自主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甘肃省公安厅
二、项目编号:GSGA2025-ZB-010-06
三、项目名称:全省百人“尖兵”集训装备采购项目
四、招标内容:详见附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预算控制价:91.337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3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投标。
注:
1.所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每一项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首页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
3.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投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的,不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第二、三、四项内容。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5.“投标截止日”是指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八、商务要求:1.工期、供货期、服务期等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天安装调试完毕。
2.付款方式:货到付款
3.售后服务(质保期)要求:两年
4.安装调试:投标供应商须进行报价前须与甲方进行联系沟通定制产品的安装施工及培训等。
5.提供防爆枪红点(全息)及配件、92G红点、夜视仪、滑索装备(滑轮)由公安部或中国兵器相关检验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6.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包装和运输要求:
九、招标报名及竞价时间:
招标报名、资质审核、竞价时间:
2025年7月11日18:30:00至2025年7月17日18:30:00。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田作骏
联系电话:13919460234
甘肃省公安厅
2025年7月11日
需求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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