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台式液体检测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台式液体检测仪采购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QDCWD2025-08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现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台式液体检测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青州市、昌乐站各购置1台台式液体检测仪,计2台。具体技术条件见询价采购文件第三章。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2年,到货地点为青州市、昌乐站,到货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前。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资金保障能力,供应商信誉要求及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2)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3)供应商近三年内(截止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4)供应商不存在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商不良行为被限制使用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查询方式: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注:供应商应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报价产品需提供由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基于介电常数技术的液态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仪通用技术要求》(标准号:GB/T41483-2022)出具的合格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质检报告中应体现技术条件中的相关指标。
3.6供应商应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取得投标设备制造商授权。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95306.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7月7日10时00分至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 递交报价文件方式:邮件递交。供应商应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文件名为:XX公司 QDCWD2025-08青岛车务段台式液体检测仪采购项目,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发送至邮箱(11566941@qq.com)。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本项目定于2025年7月15日10时00分进行评审,评审地点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会议室(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2号)。
6.2 本项目采用供应商不到场的方式进行。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
详 细 地 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2号
邮 政 编 码: 266002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532-82976979
邮 箱: 11566941@qq.com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
日期: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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