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装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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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应急管理局泸州军分区民兵反无人机排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装备招标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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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军分区民兵反无人机排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227

项目名称:泸州军分区民兵反无人机排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7月2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jiu城大道一段1号楼

联系方式:18982491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新园大道4号5栋3层301号

联系方式:15802824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5802824898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4日
   5f72451b-58be-11f0-b691-0fafe4eb4b68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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