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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农业农村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警用装备招标 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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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临高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海南恺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KN2025-172)所需的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NKN2025-172

三、采购预算:880000.00 元

四、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日历天。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7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其它要求:

2.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2、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七、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 2025 年 0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06 月 20 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时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龙昆南路30号正大豪庭一栋19层1913房 报名。本磋商文件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应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海南招协招标采购3号开标室(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发布媒介:

1、本项目发布于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海南恺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高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海南省临高县临海路114号

联系人:王站长 联系电话:15348832221

代理机构:海南恺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龙昆南路30号正大豪庭一栋19层1913房

项目联系人:符工 联系电话: 0898-6678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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