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装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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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公安局警用装备(消耗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装备招标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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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浩辰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镇原县公安局的委托,对“镇原县公安局警用装备(消耗类)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QYHC2025-0602

2.项目名称:镇原县公安局警用装备(消耗类)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镇原县公安局警用装备(消耗类)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

4.预算金额:170447.00元

5.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甲方要求时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 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5年06月07日8时30分至2025年06月09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18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5年06月08日8时30分至2025年06月09日18时00分。

4.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五、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庆阳浩辰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原县公安局

地 址:镇原县西区公安大厦

联系方式:13884193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庆阳浩辰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文汇路东街社区11号1-109室

联系方式:1889455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女士

电 话:13884193939

庆阳浩辰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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