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救援局南京训练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无人机及通信车辆类(01、05、06、07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概况
国家消防救援局南京训练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无人机及通信车辆类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1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14-244105178LLY
项目名称:国家消防救援局南京训练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建设项目—无人机及通信车辆类
预算金额:869.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9.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品目 | 品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交货时间 |
01包 | 1 | 侦察无人机(快速展开侦察无人机) | 4 | 32 | 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并经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
2 | 侦察无人机(自组网侦察无人机) | 8 | 64 | 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并经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 |
3 | 侦察无人机(洗消无人机) | 2 | 16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并经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 |
05包 | 13 | 指挥方舱车 | 1 | 370 | 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交货,并经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
06包 | 14 | 物资运输车A | 2 | 107.6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并经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
07包 | 15 | 物资运输车B | 2 | 280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并经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采购需求部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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