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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次公开招标公告

消防装备招标 2024-06-05 杭州迅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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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0000G240604003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次

  预算金额:2159.9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59.9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0000G240604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次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用户需求书(技术说明书)附表1)

  2.3主要采购内容:

  16包:高压细水雾灭火机、软体水枪、单兵火场补给单元(具体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技术说明书))

  17包:便携式固态灭火剂(具体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技术说明书))

  18包:油锯、割灌机(具体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技术说明书))

  19包:机械外骨骼、助力车(牵引式)(具体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技术说明书))

  20包:攀登设备、索降设备(具体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技术说明书))

  21包:风力灭火机(具体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技术说明书))

  22包:化学泡沫灭火机、呼吸自救防护器(具体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技术说明书))

  23包:有毒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气象监测仪(具体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技术说明书))

  2.4交 货 期:

  16包:自合同签订之日60起个日历日内交货;实际供货到场日期在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安排对供货时间进行调整;

  17包:自合同签订之日60起个日历日内交货;实际供货到场日期在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安排对供货时间进行调整;

  18包:自合同签订之日60起个日历日内交货;实际供货到场日期在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安排对供货时间进行调整;

  19包:自合同签订之日60起个日历日内交货;实际供货到场日期在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安排对供货时间进行调整;

  20包:自合同签订之日90起个日历日内交货;实际供货到场日期在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安排对供货时间进行调整;

  21包:自合同签订之日60起个日历日内交货;实际供货到场日期在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安排对供货时间进行调整;

  22包:自合同签订之日60起个日历日内交货;实际供货到场日期在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安排对供货时间进行调整;

  23包:自合同签订之日60起个日历日内交货;实际供货到场日期在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安排对供货时间进行调整;

  2.5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2.6招标范围:货物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装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8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2.8最高投标限价:16包:297.07万元;17包:79.73万元;18包:45.37万元;19包:666.20万元;20包:695.00万元;21包:186.06万元;22包:93.15万元;23包:97.3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3.5信誉要求

  3.5.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

  3.6其他(提供承诺函):

  3.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5 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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