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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八批次公开招标公告

消防装备招标 2024-06-04 杭州迅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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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八批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0000G24060400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八批次

  预算金额:8576.8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76.8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八批次(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八批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债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八批次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 。

  2.2项目地点: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

  2.3招标内容及规模: 运输装备 。

  2.4资金来源: 国债及地方配套 。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

  2.6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7招标控制价:8576.83万元。

包号

名称

数量(辆)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42

模块化装备运输车

60

 129.63

7777.50

43

森林消防城市指挥车

2

 62.83

125.67

44

总队级越野指挥车

5

 38.40

192.00

45

支队级越野指挥车

5

 26.64

133.20

46

大中队级越野指挥车

21

 16.59

348.46

  2.8本项目本项目划分5标包。

  2.9 关于兼投兼中:可兼投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须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汽车产品目录且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3C认证证书),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相关装备性能及具体操作的演示视频。

  3.7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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