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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消防装备招标 2024-06-03 杭州迅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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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文件集.zip

  受漳州市龙文区应急管理局委托,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603]ZZXX[GK]2024001、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3]ZZXX[GK]2024001

  项目名称: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22,5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

  采购包预算金额:2,522,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522,5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A02340800-应急救援设备类应急救援设备类1(批)详见技术参数2,522,500.00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单独或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按照国家规定予以缴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实施的,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须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凭证,并对此出具书面说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2)1、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投标人若为中小微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若非中小微企业的,需承诺中标后按政策要求将采购项目中的40%的比例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并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关于面向中小企业的表述,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3)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工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6-03 至 2024-06-1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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