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docx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度排烟类消防车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W2024026
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度排烟类消防车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辆) | 单价最高限价 | 预算价 | 最高限价 | 合同包总预算 | 所属行业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投标保证金 | 允许进口 |
1 | 1-1 | 正负压排烟消防车 | 1 | 3200000 | 3200000 | 3200000 | 3200000 | 工业 | 是 | 32000 | 否 |
备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表中“允许进口”栏中注明“是”的,允许原装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同时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亦可参与投标(注:原装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注明“否”的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是《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公告信息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的公告信息复印件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 至 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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