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高新区森林消防装备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五四路321号奥体都市花园(又名琴亭花园广场)A区第十四层D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招采2024-06号
项目名称:福州高新区森林消防装备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州高新区森林消防装备物资采购项目 | 1批 | 450000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谈判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无论资信证明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版权声明: 本文由杭州迅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发布。如转载请注明出处;侵权请联系本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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