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变更后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09时00分
原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23时59分
变更后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23时59分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3日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
原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要信息公开):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中的消防车底盘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投标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3.3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其所在集团公司内唯一负责销售的销售公司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3.4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业绩信息公开):(1)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已完成的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供货业绩(1份合同为1个业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盖章页、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清单、相关技术附件及到货验收材料。(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变更后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要信息公开):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中的消防车底盘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投标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3.3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3.4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业绩信息公开):(1)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已完成的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供货业绩(1份合同为1个业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盖章页、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清单、相关技术附件及到货验收材料。(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
项目概况
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滨州天然气终端需采购1台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项目所在地山东省滨州市。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HW-GK-7309/01
发标日期
2024年01月08日
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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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地址:渤中19-6凝析气田Ⅰ期开发项目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 杭州迅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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