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2025年度小型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小型消防车。
1.2 项目编号:CZ2025000933。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规格 | 预估采购数量(台) | 含税(增值税)单价限价(万元) | 含税(增值税)总价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小型消防车 | 座位数:双排5座 车长:6100mm≤整车长度≤6500mm 能源类型:柴油发动机
| 1 | 25.764 | 25.764 | 不含购置税、上牌服务费、保险费。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报价须包含车辆、包装、运输、搬运、检验、安装及调试、人员培训、增值税税金、车辆/设备配件、专用工具等全部费用(不含购置税、上牌服务费、保险费)。免车辆购置税车辆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中选的小型消防车须上架南航内部商城(阳光商城),单价固定,南航旗下的各成员单位通过下订单的方式,向成交供应商进行采购。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中选产品上架南航阳光商城的相关工作。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小型消防车 | 【海南省三亚市】,运送至采购人用户单位指定地点,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货物在采购人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自用户单位发出书面交货通知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含)交付本合同项下货物。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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