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陆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gdydzb.com)进行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D240761
项目名称: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7.947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947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无人机 | 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无人机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779,475.00 | 779,475.00 |
1、标的名称: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无人机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情请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供应商须对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10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2019]1号)
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所属行业为:工业。
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gdydzb.com)进行供应商报名
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小阳山沐芙路扬成名门综合楼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小阳山沐芙路扬成名门综合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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