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通信方舱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39W0C5,招标人为沈阳某单位,资金来源为装备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通信方舱建设采购项目
2.拟采购数量:2个,详见公告后附“材料清单”;
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4.交货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5.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中标人送达指定交货地点,附详细交货清单;
6.项目预算(最高限价):50万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即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所有内容全部响应并提出唯一完整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单位资格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通用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能为外资独资、外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2.1投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2.2投标人必须领取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3招标部门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单位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招标部门、其他投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
2)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
3)向招标部门、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订立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024年1月3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线上发售,发售平台为中招联合平台发售(网址:www.365trade.com.cn)。
3.发售方式:
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流程详见本项目公告后附“特别告知”,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仅接受“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报名。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包,不含平台下载服务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款支付流程:各潜在供应商应关注报名审核情况,报名审核通过后自动跳转至标书款支付页面,选择“第一包500元、电汇”并选择开票方式并填写开票信息,点击“提交支付”。
点击“提交支付”后由供应商线上支付500元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账号内,将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及付款凭证发送至项目经理邮箱(niukaixin@cntcitc.com.cn),确认到账后项目经理将谈判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潜在供应商。发票开具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发送。
标书款电汇账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 号:2105 0143 0008 0000 3619
(特别提示:上述账号信息为标书款电汇账号,切勿将保证金汇至此账号内。保证金账号为中招联合平台自行获取的虚拟账号,如未按照要求进行标书款及报价保证金缴纳导致投标失败等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5.购标材料:投标人应将以下材料作为“购标确认文件”附件上传:
按照序号顺序扫描,并放置于1个PDF、WORD或WPS格式文件(文档名为“第X包-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不为外资独资、外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审查结果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9: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当天截止时间前直接送达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1104、1105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按时抵达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发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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