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刑侦大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23101321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刑侦大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具体采购内容 | 合同包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1 | 刑侦大队设备采购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37.9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朝阳路30号 | 3年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交付时间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必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制造商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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