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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3年度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装备招标 2023-11-03 杭州迅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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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3年度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3-17086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3年度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9.6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4.1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包:通用警务装备,包含防暴头盔、防暴盾牌(金属)、防暴服等;二包:警用航空器,包含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无人机、无人机喊话器等;三包:应急处置装备,包含爆炸物探测仪、防毒面具、灭火毯等。

  最高限价:1004.18万元(本项目共分三个包,一包:285.20万元;二包:385.80万元;三包:333.1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所有货物在合同签订后35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方式: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 09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提交: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相关客户端等制作工具)编制,加密后,成功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指定格式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4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2.6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4.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xizang.gov.cn)注册账户进行报名,同时需要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6.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发起投标文件解密后用制作电子标书的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手写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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