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设集团总承包公司龙龙铁路派出所、警务区警用装备采购竞标公告(福建龙岩)
1、招标人和招标内容
1.1、招标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
1.2、招标内容:龙龙铁路公安派出所警用装备(下表为招标明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增值税 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1 | 公安执勤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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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安办公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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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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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安执勤装备包括: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站、对讲机、望远镜、手铐、钢叉、抓捕器、防暴警棍、防暴头盔、防弹背心、防弹盾牌、防爆盾牌、警械专用柜、枪柜、验枪桶、子弹柜、枪库UPS、脚镣、约束带、阻车器(电动)、现场勘察箱、毒品检测箱、消防检测箱等。
公安办公装备包括:指纹采集系统、安防监控设备、指挥调度系统、公安网专网接入系统、办公设备等。
1.3、工程范围:总承包公司在福建龙岩所属工程。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生产或销售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工程项目用材料供应经验的独立法人组织;
2.2、具有良好的运营生产能力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优先考虑;
2.3、投标人须具备租赁相关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体的注册资金要求、是否要求是生产型企业等特殊要求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填写完善);
2.4、本项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1)与总承包公司已签订的分供合同履行完成后,故意拖延结算,经催告后2个月内仍未完成结算的;
(2)列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或总承包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非诉警示名录、诉讼警示名录或风险警示名录的;
(3)聚众讨薪、恶意结算或存在诉讼仲裁纠纷,尚未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非诉警示名录、诉讼警示名录或风险警示名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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