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无人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BNUG-W1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1 | 无人机1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0 | 2024年9月完成交付 |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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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无人机2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0 | 2024年9月完成交付 |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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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无人机3 |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6 | 2024年9月完成交付 |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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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98万元,其中1-1单价预算13000元;1-2单价预算43000;1-3单价预算70000元;
3.最高限价:98万元,其中1-1单价最高限价13000元;1-2单价最高限价43000;1-3单价最高限价70000元;
4.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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