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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24年道路交通管理无人机执勤装备购置征集公告

警用装备招标 2024-07-03 杭州迅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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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年道路交通管理无人机执勤装备购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8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UHOSZA20240462

  项目名称:2024年道路交通管理无人机执勤装备购置

  预算金额:人民币858,960.00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858,960.00元整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gjsy.gov.cn/sydwfrxxcx/)、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 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相关信息以截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 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9.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7月3日起至2024年7月5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3.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具体操作请登录“友和招标代理服务网”(网址:http://yhzb.uho.cn/)的“重要通知”中查看《关于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的通知》;

  4. 售价: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均以“到付”为邮寄费的付费方式。

  5. 招标文件售卖咨询电话:0755-83881111

  6. 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上述“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项证明文件。

  温馨提示:

  1.以上材料投标时需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作为资格审查材料。

  2.投标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将通过邮箱(uhocai@163.com)发送到投标报名表上填写的邮箱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8日09:30:00-10:0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0:0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7月8日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澄清及答疑事项:

  投标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请于2024年7月5日18:00: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或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邮件须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代理机构在2024年7月7日17:00:00前通知所有已收受招标文件或者已响应招标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澄清或者修改,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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