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名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智能安检机采购及安装
是否为电子标非电子标
招标编号C530100202400353001
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06-24 09:00:00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2024-06-28 17: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7-04 09:30:00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4-07-04 09:30:00
招标文件答复截止时间2024-07-04 09:30:00
项目编号:KCGC-2024-08455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智能安检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代理机构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为《云南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567号);
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15日历天完成供货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式等服务;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4质保期要求:质保期不少于1年;
2.5采购范围:完成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智能安检机采购及安装的所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1 | 智能安检机 | 1、双视角,垂直和水平两个视角同时显示,包含一体化操作台,以及2块不小于21寸显示屏; | 1 |
2.6采购预算:300000.00元
2.7本项目只设一个合同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3.5 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版权声明: 本文由杭州迅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发布。如转载请注明出处;侵权请联系本站处理。






官方微信
公众号
在线留言
留下单位与需求,我们会尽快回电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