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其他用具 | ||
| 采购单位 | 彭阳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彭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6日 18:3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27日至2024年05月3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太阳城公寓7层724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 1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太阳城公寓7层724室 | ||
| 预算金额 | ¥20.99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志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469546855 | ||
| 采购单位 | 彭阳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彭阳县兴彭大街3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志远 1346954685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太阳城公寓7层724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慧 13895142408 | ||
项目概况
彭阳县公安局警用装备及应急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报名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YTY(ZC)-2024-05号
项目名称:彭阳县公安局警用装备及应急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9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9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警用装备 1套 详见招标文件 16.965万元
2、应急装备 1套 详见招标文件 4.02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文件,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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